调查显示:近七成海外企业计划拓展粤港澳大湾区业务规模******
中新社北京1月17日电 (记者 夏宾)汇丰17日对外发布了面向海外企业进行的一项粤港澳大湾区商贸前景调查报告。调查显示,近七成受访海外企业表示计划在未来三年内拓展在粤港澳大湾区的业务,其中27%的企业表示将显著提升业务规模。
此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的企业对大湾区经济前景尤为看好,有六成受访者相信大湾区未来三年的经济增长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一乐观程度比非RCEP市场的受访企业高出一成半。
去年正式生效的RCEP为海外企业拓展中国市场提供了更多便利和机遇。本次调查在上一次调查的基础上特别增加了韩国、日本、越南、印尼、泰国和菲律宾等六个国家,覆盖包括九个RCEP成员国在内的近3400家企业,主要为目前已在中国市场开展业务或计划在不久的将来进入中国市场的企业。
在拓展大湾区业务方面,来自RCEP成员国的企业同样更为进取,有31%的受访企业计划未来三年显著提升大湾区业务规模,比受访的其他海外市场高出近一成。在重点投资领域方面,所有市场受访企业的看法则较为一致,都将科技与创新(45%)作为首要投资重点,其次是提高供应链可靠性(39%)及加强数字化建设(39%)。
汇丰中国副行长兼大湾区办公室总经理陈庆耀说:“从调查中可以看到,大湾区的科技发展水平和消费市场规模已成为吸引海外企业投资的重要动力。我们相信,大湾区经济融合的持续深化将进一步巩固其作为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的地位,进一步促进区内跨境贸易和投资的增长。”(完)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